產品規格書
產品名稱: 鋰離子電池
產品型號: HTCF18650-1600mAh-3.2V
目 錄
1. 適用範圍 3
2. 型號 3
3. 外觀及尺寸 3
4. 主要技術參數 3
5. 性能曲線 4
6. 安全性能 5
7. 環境適應性能 6
8. 標準測試環境 6
9. 儲存及其它事項 7
10. 電池使用操作注意事項 7
1. 適用範圍
本產品規格書描述了海特電子集團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海特電子)生產的鋰離子電池產品性能指標。
2. 型號
HTCF18650-1600mAh-3.2V
3. 外觀及尺寸
項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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尺寸(mm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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直徑(Ф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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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8.2±0.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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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度(H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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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4.8±0.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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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 主要技術參數
序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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項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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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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備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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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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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稱容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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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600mAh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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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.5C,(本型號1C電流值為1600mA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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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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容量範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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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50~1650mAh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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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.5C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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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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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稱電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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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2 V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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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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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流內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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≤45m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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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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充電
條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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截止電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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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65±0.05V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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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0.5C恆流充電至3.65V,恆壓充電至電流降至0.01C截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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截止電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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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.01C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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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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放電截至電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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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5V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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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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循環性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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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0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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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C充電/1C放電,容量保持率≥80%,100%DOD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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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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持續放電電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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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8A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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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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脈衝放電電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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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A、10S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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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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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作溫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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充電:0°C ~ 55°C;放電:-20°C ~ 60°C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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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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儲存溫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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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20°C ~ 45°C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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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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電池重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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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2 g (約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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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 性能曲線

6.安全性能
序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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項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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測試方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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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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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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過充性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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電池標準充電后,測量電池的初始狀態,電池狀態正常時,以3C電流充電至10.0V,然後轉恆壓充電至截至電流0.01C時終止。觀察電池的外觀變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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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起火、不爆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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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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過放性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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電池標準充電后,測量電池初始狀態,電池狀態正常時,以0.5C進行放電至0 V。觀察電池外觀變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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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起火、不爆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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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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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部短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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電池標準充電后,測量電池的初始狀態,置於防爆罩中直接短路其正負極(線路總電阻不大於50mΩ),當電池溫度下降到比峰值溫度低約10℃時試驗結束。觀察電池的溫度及外觀變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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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起火、不爆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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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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熱濫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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測量電池的初始狀態,電池標準充電后,放置於烘箱中,溫度以(5±2℃)/min的速率升至130±2℃並保溫30min。觀察電池外觀變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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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起火、不爆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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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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跌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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測試電池的初始容量,標準充電后,測量電池的初始狀態,將試驗電池由高度( 點高度)為1m的位置垂直、水平方向自由跌落到水泥地面上,要求跌落2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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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起火、不爆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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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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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物衝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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將一直徑為15.8mm的鋼棒放置於滿電的電池中部;然後將重量為10Kg的鐵錘從1.0m高處自由落體到電池上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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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起火、不爆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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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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擠壓測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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電芯放在擠壓設備的兩個擠壓表面之間,圓柱電芯軸平行于擠壓面,逐漸增加壓力至13kN,保持壓力1mi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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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起火、不爆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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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環境適應性能
序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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項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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測試方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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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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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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熱循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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電池標準充電后,在環境溫度為75±2℃的條件下開路放置48h,后在-20℃條件下開路放置6h,后在室溫條件下開路放置24h。觀察電池外觀變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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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漏液、不冒煙、不起火、不爆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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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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恆定濕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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電池標準充電后,置於溫度為40℃±5℃,相對濕度為95%的恆溫恆濕箱中,擱置48h后,取出電池擱置2h。觀察電池外觀變化。然後以0.5C放電至2.5V,測量電池最終容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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擱置后容量>90%標稱容量、電池外觀無明顯變形、無腐蝕、不冒煙、不爆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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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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振動環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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電池標準充電后,測量電池初始狀態,安裝在振動台面上,按下面的振動頻率和對應的振幅調整好試驗設備,X、Y、Z三個方向每個方向上從10Hz~55Hz循環掃頻振動30min,掃頻速率為1oct/min:
A)振動頻率:10Hz~30Hz
位移幅值(單振幅):0.38mm
B)振動頻率:30Hz~55Hz
位移幅值(單振幅):0.19mm。
掃頻結束后測電池最終狀態,觀察電池外觀變化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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剩餘容量≥90%標稱容量、電壓衰減 ≤0.5%、電池內阻增大率≤20%,電池外觀無明顯損傷、不漏液、不冒煙、不爆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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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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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溫荷電保持能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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測量電池的初始狀態和初始容量,電池標準充電后,開路放置30天,測量電池最終狀態;以0.5 C放電至2.5V,測量電池的剩餘容量;電池再經標準充電后,以0.5C放電至2.5V,測量電池的恢復容量;可循環三次,當有一次達到標準,即達到標準要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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剩餘容量≥90%初始容量
恢復容量≥95%初始容量
內阻增加率≤30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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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. 標準測試環境
除非特別說明,本規格書中所有測試均在以下環境條件下進行:
溫度:25±2℃
濕度:(65±20)﹪RH
9. 儲存及其它事項
9.1長期儲存
長期儲存的電池(超過3個月)須置於乾燥、涼爽處,儲存環境要求如8,儲存電壓為3.3 ~3.4 V。應每三個月對電池進行一次充放電循環。
9.2 其它事項
本規格書中未提及的事項,須經雙方協商確定。
10. 電池使用操作注意事項
為防止電池可能發生洩漏、發熱等意外,請注意以下預防措施:
- 嚴禁將電池浸入海水或水中,保存不用時,應放置於陰涼乾燥的環境中。
- 嚴禁將電池在高溫下使用或放置,如火、加熱器等,否則可能會引起電池過熱、起火或功能失效、壽命減短。
- 嚴禁顛倒正負極使用電池。
- 嚴禁將電池正負端直接插入電源插座。
- 嚴禁短路電池,它會導致電池嚴重損坏。
- 嚴禁將電池與金屬,如髮夾、項鏈等一起運輸或貯存。
- 嚴禁敲擊、拋擲、踩踏、墜落、衝擊電池等。
- 嚴禁直接焊接電池和用釘子或其它利器刺穿電池。
- 嚴禁在強靜電和強磁場的地方使用,否則易破坏電池安全保護裝置,帶來不安全的隱患。
- 充電時請選用鋰離子電池專用充電裝置。
- 如果電池發生洩露,電解液進入眼睛,請不要揉擦,應用清水沖洗眼睛,並立即送醫治療,否則會傷害眼睛。
- 如果電池發出異味、發熱、變色、變形或使用、貯存、充電過程中出現任何異常,立即停止充電或停止使用,並將其從裝置中移出或隔離。
- 如果電極弄髒,使用前應用干布抹淨,否則可能會導致接觸不良功能失效。
- 廢棄的電池應用絕緣紙包住電極。
備註
以上標準中的一些朮語的定義:
- 標準充電:在環境溫度25℃±2℃的條件下,以0.5C充電,當電池端電壓達到充電限制電壓3.65V時,改為恆壓充電,直到充電電流小於或等於0.01C后停止充電。
- 初始狀態:電池的初始電壓、內阻及外形尺寸。
- 最終狀態:電池的最終電壓、內阻及外形尺寸。
- 剩餘容量:電池經過特定的檢測程序后的首次放電容量。
- 標準循環:電池以1C充電后,擱置半小時,以1C放電至2.5 V。
- 恢復容量:電池經過特定的檢測程序后,通過反復充放電使狀態恢復后的放電容量。
- 用於上述測試的電池必須是出廠60天內的電池,超過此存儲期限測試的性能,部分電性能可能與上述參數不符(比如:電池出廠后6個月,其放電容量可能小於標明的最小容量)。